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>综合协调议事机构>正文

校保密委员会
发布时间:2023-12-15 []次浏览

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担任;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由校长、分管党委办公室的校领导担任;保密委员会委员由其他校领导及党委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统战部、学工部、人事处、校纪委监察机构、发展规划处、财务处、档案馆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、科技处、保卫处、国际处、信息中心、前沿院、材料学院、化工学院、机电学院、电控学院、电智学院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。

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,保密办主任由党办主任兼任。

保密办副主任由科技处、保卫处、信息中心处长兼任。

并设1名专职保密干部。

下一条:“八五”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

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