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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科技大学校务公开暂行办法
发布时间:2011-11-07 []次浏览

(陕科大党发[2002]029号)

根据陕西省委和陕西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、省教育工会要求,为了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,特制定我校校务公开暂行办法。

一、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原则

校务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,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,实现管理层面上的以德治校、以法治校、民主治校,完善学校权利运行监督制约机制,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,促进­党风廉政建设,密切党群、干群关系,激发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民主参与意识,促进学校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,提高学校管理水平、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。校务公开的要害是公开,关键是真实,实质是监督,基本载体是教代会,做到校务公开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、经常化。

校务公开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,学校行政为主体,纪检监察、工会监督与协调,业务部门各负其责,采取多种形式保证教职工直接行使民主权利,参与学校管理。

二、校务公开的内容

凡是与学校管理、教育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,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,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。公开的重点是办事依据、办事权限、办事程序、办事结果。主要内容有:

1.学校重大事项公开。

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、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等。

2.人事管理公开。

主要包括:教师干部及各种岗位聘用;校内津贴及奖酬金分配;职称评聘以及晋职晋级;选先评优;毕业生留校、公派出国进修、访问;调入(出)人员情况、教职工家属(子女)招聘录用情况等。

3.财务收支公开。

主要包括:学校经费预决算;重要的会计事项,公务往来招待费等。

4.工程项目公开。

主要包括:学校工程及材料采购的招投标,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的选择,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情况等。

5.大宗物资采购公开。

主要包括:大宗办公用品、教学仪器、设备的采购实行的招投标和议标,采暖燃煤、医药品、图书教材的采购供应情况,主要指采购渠道、质量、价格、数量以及其他情况。

6.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。

主要包括:教职工工资调整、各种补贴、住宅调整、购(建)房方案、住房公积金、医疗保险金等缴纳情况,以及其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。

7.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。

主要包括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的评选与奖励、奖学金评定、贫困生学费减免、国家助学贷款及面向学生的收费事项等。

8.招生、就业情况公开。

主要包括:招生的政策依据、计划、录取结果及毕业生就业的政策等。

9.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公开。

10.教职工关心并适宜公开的其他事项。

三、校务公开的形式与措施

1.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,由校长报告工作。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。

2.对涉及面广、影响较大、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要工作,及时召开中层干部会通报,也可以通过其他形式(如座谈会、新闻发布会、简报等)进行公开。

3.对一些可以张榜公布的事项,在公告栏上张贴公开。配合运用广播、电视、校报、校园网等形式及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保证校务公开渠道畅通。

四、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

在校党委领导下,成立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,由校长任组长,校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,纪委副书记、组织部长、两办主任、工会主席等为成员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。职责是领导研究部署校务公开工作。领导小组下设校务公开办公室,校务公开办公室设在校办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.校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且较复杂的工作。要认真细致、积极稳妥,务求真实。公开的形式和时间,根据公开的内容而定。公开的内容及范围,视其当时的具体情况,由领导小组决定。

2.在实施校务公开过程中,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方面关系:

①正确处理好实行校务公开、加强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与正常党政管理和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。

②正确处理好校务公开与学校发展、稳定的关系。既解答教职工热点问题,又对敏感性问题持谨慎态度,防止草率公开,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,影响学校稳定。

③正确处理好校务公开与按市场规律办事的关系。

④正确处理好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和组织监督的关系。

3.各院(系)、直属单位、后勤集团、产业、附中等二级单位,也必须健全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,健全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,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,并参照本实施办法,实行院(系)务公开(或政务公开)。公开的重点是财务、收益分配、教学科研及生产等方面的工作。各二级单位将其公开实施办法报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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