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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运动委员会
发布时间:2014-04-11 []次浏览

陕科大校办〔2013〕11号

一、为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,积极组织开展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体育活动,进一步推进我校阳光体育运动,对陕西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成员进行补充调整。

二、调整后的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;副主任由分管体育工作的校领导担任;委员为校工会、体育部、宣传部、学工部、团委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、后勤集团、保卫处负责人,以及学生会代表、研究生会代表各一人;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,由体育部主任兼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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