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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中伟主持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
发布时间:2014-11-06 []次浏览

11月4日下午,党委中心组在逸夫楼505会议室召开学习扩大会议。党委书记潘中伟主持会议,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办《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》。

潘中伟在会上强调指出,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和中央办公厅下发《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》不久,我们召开此次学习扩大会议,就是要求领导干部以此为契机带头学、主动学,先学一步、学深学透,坚持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,认真贯彻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要求,扎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。

潘中伟指出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、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,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次总部署、总动员。四中全会表决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、总体目标、基本原则,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,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,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他带领大家集体学习了《决定》,详细解读了总体框架、主要内容和重点把握的问题。

之后,潘中伟组织大家学习了《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》,从文件出台的背景、意义,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,特点,重点理解和把握的四项内容等四个方面谈了自己的理解和认识。他强调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,标志着我国实施依法治国、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心从“有法可依”要逐步转向“有法必依”,对于高校而言,就是要坚持依法办学、依法治校,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,坚持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,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,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,完善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。

会议最后,潘中伟提出了“深入学习,积极思考,完善制度,认真落实、加强督察”二十字学习要求。他强调,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、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结合起来,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,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,推动学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。

校党委中心组成员,校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,党办、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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